2011年9月22日 星期四

合作公寓:Cooperative

Cooperative (co-op,合作公寓) 其實跟 Condo 很像,都是一種共同管理的公寓,最大的不同點就是所有權 (title) 的持有。如果是買 condo 的話,民眾擁有該住宅的所有權,但如果是 co-op,管理該公寓的公司擁有住宅的所有權,住戶僅持有該住宅的股份 (stock share),並沒有該住宅的所有權。因為股權只是一種個人財產 (personal property),所以 co-op 不算是不動產 (real property)。

Co-op 的住戶跟 Condo 一樣,每個月要付一定的管理費跟貸款 (mortgage payments)。Co-op 有個有趣的地方,就是新住戶必須要徵得住戶委員董事會的准許 (通常以投票的方式),才可以住進來,即使你有錢買得起,住委會也不一定會同意讓你住 (通常多少都會有個人偏見在裡面)。比如說紐約有許多高級的 co-op 都不同意明星或名人進住,以便避免不必要的媒體或粉絲打擾。

Co-op 還有一個有趣的地方,就是當某棟住戶的財務陷入危機繳不出管理費時,整棟樓其他的住戶要一起分擔這筆費用,若是大家都付不出來,那麼這棟住宅就會被法院依違約進行法拍 (foreclosure),這對整棟大樓的房價及居民的權益都有很大的影響。有艦於這點,住戶管理會在評估新住戶時,通常會仔細嚴格的審核其財務狀況。

其實 co-op 應該算是介在 rental 跟 condo 中間,因為跟租屋比較起來,co-op 的住戶有比較多的控制權,但是跟 condo 比起來又少了些。一般來說,co-op 的價位跟同等的 condo 比起來便宜,此外,co-op 的房地產稅 (real estate taxes) 是包含在每個月的管理費用中,而且目前有許多借款機構都接受 co-op 的股份來當作抵押品,同時 co-op 的相關費用也可以享有一些稅用上的減免。

波士頓的 co-op 其實數量不多,大部份的 co-op 集中在紐約和芝加哥,也有部份在舊金山。

(參考閱讀:什麼是 Condominium?)